【涉偷鮑魚】高級督察涉警總偷兩罐即食鮑魚 警長指屬損贈物資每人獲分發1罐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8/25 18:18

最後更新: 2022/08/25 19: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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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黃敬修(左)否認於警總偷兩罐鮑魚,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。資料圖片

【涉偷鮑魚】高級督察涉警總偷兩罐即食鮑魚 警長指屬捐贈物資每人獲分發1罐

警方公共關係科前男高級督察,涉於警察總部偷取2罐即食鮑魚,被控1項盜竊罪,案件今(25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。負責分發鮑魚的公共關係科警長作供指,2020年有公眾因警方的「踏浪者行動」,而捐贈約50罐鮑魚予公共關係科。警長供稱否認分發過程混亂,涉案兩罐鮑魚為9罐中屬於傳訊組特別分組同事的,該組每人只可領1罐鮑魚。

被告黃敬修(30歲,警員),被控於2020年10月8日,在灣仔軍器廠街香港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1樓,偷竊屬於香港警務處的2罐即食鮑魚。

公共關係科警長蔡偉青今出庭作供。陳曉欣攝

警察公共關係科(現稱公共關係部)警長蔡偉青供稱,2020年10月7日接收到公眾人士因警方的「踏浪者行動」而捐贈約45至50罐鮑魚,他將9罐預留給社交媒體傳訊組特別分組(SMC SD),並放於辦公室的3層櫃裏。餘下的鮑魚則放在社交媒體傳訊組(SMC)的辦公室,並囑咐該組同事分發。蔡續指,被盜的2罐鮑魚屬於特別分組的9罐中,本由該組同事自取。

蔡在盤問下否認分發過程混亂,但同意分發每次的物資數量不一,亦沒有警員被專門委派分發,他沒有紀錄分發情況。蔡解釋,在證人供詞中,所指分發後沒有跟進行動的意思是「食咗佢唔會同我講返佢食咗」。

裁判官溫紹明問及,蔡放在社交媒體傳訊組辦公室的40多罐鮑魚,應比該組警員數目多,蔡沒有跟進每人取的鮑魚數量,亦沒作紀錄,是否代表分發過程混亂。蔡回應指「唔係政府物資,我哋唔會有紀錄」。

蔡又指,被告接任其直屬上司的職位,有責任監督分發物資工作,但指被告「從來無同我講過」,他一直跟從前上司的做法。

在裁判官詢問下,蔡指正常情況不會收取公眾捐贈的物資,亦沒有既定程序處理獲贈物資。被問到會否有人取多於1罐鮑魚而沒有人阻止,蔡供稱,曾跟社交媒體傳訊組的同事交代要均分鮑魚,但由該組同事作主,但9罐鮑魚絕對屬於特別分組的同事。

聆訊明(26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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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